1. 本服務中心乃屬自學性質,學員在使用視像服務過程中,並無任何導師在場指導。
2. 整個視像服務過程設有暫停 (Pause)、倒回(Rewind)及快進(Fast-Forward)功能。為免影響其後使用之學員,此功能於每次視像服務以計時形式 (最多15分鐘) 供給學員使用。
3. 學員預約服務以先到先得形式安排,額滿即止。
4. 學員必須於使用服務前四個工作天或之前申請預約 (辦理預約當日、使用服務當日、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不計算在內),預約後請勿無故缺席,否則當作已使用該服務,不設補回,本服務中心不會因此而安排退款。
5. 學員必須根據自己所預約的視像服務時間,準時到達該VIP服務中心﹔如遇遲到者,該服務亦會於原定時間完結。若遲到超過15分鐘,中心職員有權取消學員使用該次服務。如遲到學員重新預約,須另外繳付每節$60行政費。
6. 為免引起混亂及對其他學員預約時間有不公平現象,如學員需更改時間,必須於預約時間至少48小時前提出申請,最多只可作出1次更改﹔如於48小時內提出申請,不論任何原因 (包括有醫生證明或學校通告),將每次收取每節$60行政費。請注意已預約的地點不設更改。
7. 每次使用VIP服務必須帶備本收據。如未能出示本服務中心有效收據,本服務中心有權拒絕學員使用服務,或職員會每次收取$10行政費以作核實學員身份及有關資料。
8. 學員證或收據不得借予他人使用或作其他用途。
9. 個別服務中心需要學員於上課前在校務處借用鍵盤和滑鼠,上課完結後必須完整地歸還至校務處,並需要簽收作實。
10. 所有學習材料乃講者精心編製,本服務中心保留所有版權,學員不可影印、複製、借予、售賣、轉讓給其他人士或於網上拍賣。
11. 學員必須自備有關文具及學習材料,本服務中心不設借取服務。
12. 服務中心範圍內嚴禁錄音、錄影、攝影及使用對講機,亦嚴禁攜帶有關器材進入本服務中心。
13. 服務中心之公物,設備及器材必須小心使用及珍惜,如有破壞,須作賠償。
14. 本服務中心有權拒絕接受任何人士使用本服務中心之視像服務而不須作任何解釋。
15. 凡發現學員程度、態度、性格不適合或影響其他學員學習,本服務中心職員有權著令終止該學員之服務,任何人不得異議。
16. 本服務中心有權取消任何視像播放之權利,已繳交費用之學員可憑正式收據正本及其身分證於指定時間內到本服務中心取回費用。【費用會以支票形式退回。若學員未滿十八歲,支票會以家長的名字作抬頭發還。】
17. 學員必須於正式收據發出後一個月內完成使用視像服務。逾期者均當作放棄使用,服務中心不會作出任何其他安排,亦不會退款。
18. 學員在使用服務中心時,必須關掉手提電話及傳呼機,並保持安靜及良好秩序,以免影響其他學員。
19. 學員在服務中心內不得喧嘩,不可吸煙及粗言穢語。
20. 凡使用本服務人士,均不得與任何香港補習社有任何形式的關係或合作。
*凡報讀VIP之學員必須遵守以上有關條款,本服務中心有權修改或增減而不作另行通知。如有任何爭議,本服務中心保留最終決定權。